汽车的使用年限有多长
汽车的使用年限有多长
根据经贸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《汽车报废标准》(国经贸经 1997 456号)文件精神,汽车使用年限因营运、非营运及行驶里程而有所不同。
从年限看
非营运的9座以下汽车正常使用年限为15年。
非营运9座以上汽车、旅游客车、货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。
微型货车(含越野型)、带拖挂的汽车、矿山作业专用车、出租小轿车(排量1.0升以上)的使用年限为8年。
排气量小于1升的出租小轿车使用年限为6年;
轻型出租汽车、7座(含7座)以下的旅行出租汽车使用年限为5年。
从行驶里程看
轿车、特大、大、中、轻、微型客车(含越野型)累计行驶50万公里,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,必须报废。
重、中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累计行驶40万公里,轻、微型货车(含越野型)、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,必须报废。
另外,车管所这位负责人说,达到报废年限后,车主还想继续使用的,非营运的9座以下私人或单位的汽车不需要特别审批,其他车辆都必须要报车管所审批,而且必须要增加年审次数。若连续三次审验不合格,车管所对该车的行驶证、牌照予以注销。
例如家用轿车满15年,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两次。达到20年时,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。货车、客车10年使用期满后,再延期最长不能超过10年。出租汽车营运满8年后,最多再延长4年,就不能再延期。
http://www.ykjm.net/article.asp?id=286